一、在纪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主持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各项工作,协调本部门与学校各部门业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二、协助纪委书记贯彻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决定的工作任务,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落实。
三、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召开纪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会等会议。
四、协助学校党委和纪委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等各项工作。负责抓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检查和处理,调查处理违规违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六、组织调查处理纪检监察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控告或检举。组织受理党员、干部对党纪政务处分的申诉等。
七、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组织、协调、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八、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实施中层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