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9-10-20浏览次数:251

 沪电院党〔2009〕81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教卫党委有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纪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与年底干部年终考核结合进行。
    
    二、考核范围 
  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必须对其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学校负责对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处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在年终干部考核述职时进行述廉。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教卫党委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的工作情况;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教卫党委有关党风廉政规定、指示和党纪政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 
  (三)结合我校实际,贯彻执行学校党委有关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建立、完善和推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五)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
  (六)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的情况;
  (七)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
  (八)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信访件核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九)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
  (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其他情况。 

  四、考核等级 
  对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 
  1、好:(1)责任意识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善于把上级要求和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重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3)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4)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敢抓敢管,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2、较好:(1)比较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2)在源头治理方面,能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3)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的教育、要求、管理、监督措施比较落实;(4)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 
  3、一般:(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了一定位置,工作有计划、有部署、但检查落实不够;(2)源头治理工作缺乏深度和力度;(3)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教育、要求、管理、监督措施不够落实,工作一般化;(4)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不够有力;(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不够明显,群众满意度较低。 
  4、差:(1)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责任制流于形式;(2)治本措施不落实,停留在一般要求和号召上;(3)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4)群众对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满意。 
   考核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好;80―89分为较好;70―7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差。

   五、方法步骤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部门自评、群众测评、领导考评、纪委评议。以定性考查与定量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对当年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一)部门自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先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填写自评表。 
  (二)群众测评。由校纪委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或有关群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内容,逐项考核。 
  (三)领导考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打分。 
  (四)纪委评议。由校纪委根据考核内容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评的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研究确定被考核部门的等次。 

    六、结果使用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存入学校对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的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任用提拔,奖优评先或者惩处、给予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进行反馈,同时对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或工作建议。

    七、考核纪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检查考核的真实情况。同时要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上海电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二级院系版)(略)
          2、上海电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部门、处室版)(略)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2009年10月20日 修订